KTV要涨价了。。。。。。
卡拉OK使用费标准正式公告——2006-11-13
上限确定为每间包房每天12元;收费活动将先在京沪穗等大城市试点
国家版权局昨日在其网站上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
公告称,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
按目前的安排,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将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再逐步推进。
针对媒体关注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目前的合法身份问题,国家版权局表示,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没有完成社团登记程序之前,筹备组不得开展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
为保障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已经委托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管理的权利,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
版权局表示,在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修改并重新上报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国家版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予以公告。 对大型的企业影响不大 ,并促进KTV行业的合并。 最终转加到消费者头上
难过
又要少去几次了,什么时候ktv是免费的阿?:lol 原帖由 风过无痕 于 2006-11-14 10:58 发表又要少去几次了,什么时候ktv是免费的阿?:lol
DIY 俺想把小房间,装修成全软木的,工作室兼发烧屋。;P 在家不就免费了!~` 原帖由 爱人女神 于 2006-11-14 12:47 发表
俺想把小房间,装修成全软木的,工作室兼发烧屋。;P
装修好后偶来参观 原帖由 天淡雲閑 于 2006-11-14 16:39 发表
装修好后偶来参观
恩,欢迎你长期参观! 原帖由 爱人女神 于 2006-11-14 12:47 发表
俺想把小房间,装修成全软木的,工作室兼发烧屋。;P
我来帮你收门票好伐~:lol :P 原帖由 蝴蝶 于 2006-11-14 19:40 发表
我来帮你收门票好伐~:lol :P
我来指挥现场秩序~~~~~
欢迎参观女神小屋
大人100小孩50盲人30带摸的,alan来了女神倒贴50 原帖由 天淡雲閑 于 2006-11-14 20:49 发表
我来指挥现场秩序~~~~~
欢迎参观女神小屋
大人100小孩50盲人30带摸的,alan来了女神倒贴50
土地资源紧张,禁乱开发旅游景区。(违章开发的24小时免费,年中无休,节假日倒贴50/人) 在我这边贵得要死:L 所以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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