滔滔千里心 发表于 2008-10-25 10:30:15

接下郑春光维权接力棒,湛江歌迷准备再讨说法!

接下郑春光维权接力棒湛江歌迷准备再讨说法已收集谭咏麟演唱会门票70多张,票额逾3万吕博雄2008-10-23   本报讯 记者吕博雄报道:“郑春光一个人的力量太单薄,所以他无法坚持,我希望能召集一些歌迷,一起打谭咏麟演唱会这个官司。”得知郑春光庭外“讲和”后,湛江某公司职员卢伟想接下郑春光的“接力棒”,为湛江歌迷“讨个说法”。截至昨晚,卢伟已经通过网络等方式聚集了30多名持票人,卢伟称“聚齐了300-400张票,就起诉。”
  卢伟自称,他从初中开始就是谭咏麟的忠实歌迷,谭咏麟在湛江的几次演唱会,他一场没错过。去年,得知谭咏麟再次来湛开演唱会后,他为自己和女友买了两张票,还推荐给茂名的五六个朋友。到预定的演唱会开唱那一天,虽然他当天上午就听到“演唱会取消”的说法,但还是兴冲冲地和女友、几个从茂名开车前来的朋友一起去了现场,可紧闭的大门和一张红纸告示把他们隔在外边。
  卢伟现在已经召集到30多名持票人,手上共有70多张票,票额超过3万元。昨天与湛江鸿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峰约谈后,他已按照律师的建议,多途径召集持票人,希望能聚到300-400张票后再诉讼。
  李峰认为,卢伟等歌迷可以走共同诉讼的途径,委托其中一位歌迷作为诉讼代理人,以减少诉讼成本,作为公益诉讼,还可得到收费上的优惠。此外,歌迷上诉可选择诉讼责任方全部单位和个人,也可只选择最容易入手的其中一方。但李峰对湛江市民的维权意识表示忧心,“也许并没有太多的歌迷想诉讼,上次,郑春光诉讼案时,就没有持票人旁听。”

新四军 发表于 2008-10-25 11:20:55

好办法

伦☆夢抝笑嫆 发表于 2008-10-27 15:53:48

不关校长的事啊:'(

小开聪聪 发表于 2008-10-27 17:32:51

总要有个说法,也给不良投资商一个警钟,避免日后校长被冤枉。

滔滔千里心 发表于 2008-10-27 23:42:09

ALAN唯一的责任就是不按合同执行(合同是有规定付款时限,主办方没能及时预付款,艺能是有权终止演出合同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公布),感情用事(轻信主办商能在当天筹到款)而没有及时终断演出合同,而造就临场不见而散的结局,也造就更多消费者入局,假如狠心一点及时终止合同,我想至少可以减少很多消费的无谓损失,想不到艺能作为一间国际公司竟然栽倒在盛典公司一班毛头小子身上,这个教训有点深。

若洋 发表于 2008-10-28 14:57:13

也是的,阿伦也很无奈!

ellanfu 发表于 2008-10-31 14:38:23

是赞助单位的错,但为什么总是要提阿伦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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