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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两种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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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9 14: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2年12月15日《乐清日报》一篇《远古“食人之风”探秘》的文章。虽不能排除用骇人听闻的标题来激活已对新闻麻木的看客,但也是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文章说:首都(北京)猿人的头盖骨后脑部位最容易致命薄弱的地方,有被同类敲击过的痕迹可见,先吸取同类的脑髓,再啖其肢体肌肉部分(以专家的行话)。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美国人类学家魏敦瑞发表《中国猿人是否同类残食》一文,接着又出版了《中国猿人头骨》。在这些论著中,他对首都猿人有食同类的考证和推测。



(一)猿人的肢骨、躯干骨的数量要比头骨多。可首都猿人相反,代表四十多个个体的首都猿人的肢骨只有上臂骨三件,锁骨一件,大腿骨七件,小腿骨一件,而头盖骨有十四件,面部骨有六件,下颌骨有十五件,牙齿有一百六十六颗;



(二)二万多平方米的遗址中,许多地点不见人的化石与使用过的石器,它们很少共存;



(三)首都猿人头盖骨有明显被器物敲打过的痕迹,有凹陷和压碎的迹象。

  1921年在辽宁锦西沙锅屯洞穴遗址中,发现四十多个个体头骨、躯干骨,骨头作零散状,骨头并有裂缝。专家由此认为,这是当时存在食人习俗的表征。在1976年广西桂林甑皮岩新石器时代早期洞穴中,曾经出土人类头骨十四个,其中至少有四个以上有人工打击的痕迹。经专家考证后指出,这种痕迹确是用某种尖状器猛力打击所致。是具有食人风俗的最早遗存。人类学家贾兰坡教授在1983年说,“前几年,我到浙江省余姚市参观距今7000多年的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在陶罐里发现有鱼和小孩的骸骨;而且是被煮过的。我还拿出一块人的臂骨看了看,是出生不久的小孩,大概共发现过三例。这不用‘人吃人’是解释不通的。”吃的是死人还是活的杀了吃?因我什么都“不是,”所以表示缄默。




  闲来翻阅《史记》项王和汉王的记载,这两个好朋友为了争夺天下,故事可歌可泣。“当此时,彭越数反梁地,绝楚粮食。项王患之。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汉王曰:‘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五,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打不过人家,以杀人之父烹之相胁迫,“舍父求国”的儿子,慷慨地说:“我也要尝尝父亲的肉汤。”政治吃人,远不是首都猿人因饥食人。知堂《谈食人》一文中引《旧唐书》说:“朱粲者(安徽)亳州城父人也,……军中罄竭,无所掳掠,乃取婴儿蒸而啖之,因令军士曰,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但令他国有人,我何所慮。”




  又引谢在杭《文海披沙》云:“隨麻叔谋朱粲常蒸小儿以为膳,唐高瓒蒸妾食之,严震独孤庄嗜食人,然皆菹醢(切成碎肉)而食也,未有生啖者。至梁羊道生见故旧部被缚,拔刀刳其睛吞之。宋王彦升俘获胡人,置酒宴饮,以手裂其耳,咀嚼久之,徐引卮酒,俘者流血披面,楚痛叫号,而彦谈笑自若,前后凡啖数百人,即虎狼不若也。”见岳将军词说要喝匈奴人的血,吃匈奴人的肉,竟残酷有生吞活剥的史。又云:“原来颜之推的次子终于被流贼拉去当‘掌书大人,’不久被吃了。……颜之推在北齐很久,高洋们不是好相处的朋友(古人有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也),却幸得无事,而其子孙乃为本族人所果腹,岂非天下一件很好玩之事乎。”又引证;“宋庄季裕《鸡肋编》,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斗米至数千钱,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钱,全躯曝以脯……。”说年轻少女肉好吃,称“美羊,”小儿肉称“和骨烂”或“两脚羊。”知堂滑稽之极也,说:“这些别名实在是定得很妙,但是人心真是死绝了。”



阿鲁《狂人日记》满眼都是吃人,云:“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盘古开辟开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人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还说:“自己想吃人,又怕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他不像兄弟那样有“吃人”的引证——当然;是很有“礼”的软吃。假如旧的一套吃人的方法行不通了,新的照常要吃,你要反对他们,他们是代表“人民”的,名正言顺吃得你“哑口无言。”其实比旧的礼教还要直接和方便。谚语云:“东山老虎吃人,西山老虎也吃人。”




  早几年,村里有个当兵从安徽退伍回家,据他说(没有书面资料),他部队驻地的附近有一户人家,母女俩快要饿死了,女儿望着胖乎乎傻乎乎的哥哥,同母亲商量,大家一块饿死,不如先将傻哥哥杀了吃掉。母亲也没有明确表示行,还是不行,姐姐把弟弟杀了。趁天黑,在大铁锅中烹煮。村支部书记从外地开会晚归,此时已村落虚丘,万户萧疏,在月亮的下面见傻子家的烟囱正在冒烟。大约因为肚皮饿的缘故,他想以书记的身份“分得一杯羹,”母女俩听见有人叩门,想这半夜三更的还有谁来呢,躲在门背后再仔细谛听,原是书记大人造访,想不开门,是做不到的。村书记坐着不走,心里想“我无事不登三宝殿,”等着她们锅中的食吃,母女两个,哪敢端肉汤给书记大人吃呢。实在香煞人,肚皮越发饥,书记再也熬不下去,自己上灶去揭锅盖,掀开见两只朝天的人脚底板。类似吃人的故事有几个,终毫无记载,便不能算数的。



仔细琢磨,人生来被人吃的。杀人属于硬吃,杀人不出血属于软吃,只是吃法不同;反正“软硬”要吃。几年前,据官方报道,34个公民当中就要养一个公务人员,34个人身上拔一羽,如九牛拔一毛,不会伤脾胃的。乡镇干部、开发商、同土地管理者,联手将农民的土地贱价卖掉,从中牟利,无疑于“坐地分赃,”不仅吃了这一代农人,连同子孙也一起吃掉!软吃比硬吃更厉害,如蚂蟥咬人,先让你麻醉,血抽干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幼时读语文书《包身工》便是软吃的一个例子。旧社会的场景未曾见着,如今老板不惜用铁链脚镣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的报道,触目惊心,又目不暇接,远的不敢说真,乡里什么“字”的蚊香厂,曾经发生过以集体卧轨的方式,来寻求政府的保护和帮助。进行的是奥斯汀集中营的管理方式,将所有外地的劳工封闭在工厂内部,自己印发货币流通,吃饭、剃头、购物等等必然在厂区范围内消费。不服管教或管教无效者,吊起来进行拷打,施以酷刑,死了就埋在工厂的里面。终于发生集体逃跑事件,造成浙赣线铁路一度中断,并惊动中央一级,出动大量军警力量,一个个将其逮上大卡车,作遣返处理。相比之下,夏衍的《包身工》小巫见大巫。现在“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听说哪个大学有个教授向中宣部宣战,多管闲事多吃屁,如《红楼梦》里的焦大嘴里塞马粪,驱逐出境。谁还会敢把别人的死尸抬到自屋里来呢!




  猿民与猿民之间,用石头相互攻击,猛砸你的后脑勺吸髓,用石头刀割股剜心,没有阶级的社会证明是要吃人的;有阶级的社会更要吃人,有吃人,就有反吃人的斗争。所以不必抱什么希冀回到“乌托帮”的时代就相安不会被人吃掉了。唯一能控制被吃的办法,只有独立的“会,”农要有会;工要有会,而且是能够完全独立开来的。
发表于 2007-4-9 17: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来那些奇奇怪怪的文章。
发表于 2007-4-9 22: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国的什么恐怖电影算什么,老外看电影看到断个指头都会被吓个半死,把中国自古以来这些吃人事件记录下本身就是惊世影片.
发表于 2007-4-10 12: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中午吃饭时间,还是不读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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