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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十大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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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0 20: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奇案一:雨夜屠夫林过云(1982年)

夜班的士司机林过云多在雨夜犯案,因而得到「雨夜屠夫」的称号。他先后杀害
四名夜归女性,将尸体带返家中X,更肢解受害人作标本,将性器官放入雪柜保存。每次作案后,他均会为已肢解的人体残肢拍照。于一次冲晒照片时,被冲晒店员工发现后报警,始将案件揭发。这个案件影响应该满大的,总之很多影视剧里有提到过。比如《一号法庭》陶大宇、欧阳振华里就有根据这个事件编写的剧情。

奇案二:猫公仔肢解案(1999年)

受害人因为欠下一班被告金钱未能偿还,被他们非法禁锢及虐打,打至皮开肉裂
后再在伤口上淋上生醋,用烟头灼伤她的身体,还强迫她吃粪便。受害人死后,凶手手将她肢解,并割下头颅放入猫公仔中,其余残肢则经煮熟后被弃置于案发现场的檐篷上。

奇案三:八仙饭店(1985年)

受雇于澳门八仙饭店的厨师黄志恒,因经常被雇主苛刻对待,遂对东主起了杀机。
为免目击者将事件公开,他把东主一家十口全部杀死,并将尸体弃置于不同地方:包括案发地点附近停泊的垃圾车、黑沙湾及多个地点。黄志恒其后自称是八仙饭店新东主,并声称原东主一家已返回国内。及后有人发现大量人体残肢,八个月后东主弟弟报案指兄长一家失踪,警方将两案合并因而揭发此杀人事件,同时人肉*烧包的流言亦不胫而走。
这个就是李修贤导演,并且邀黄秋生一起主演的案件啊。我看过这个电影,恶心
的一塌糊涂!搞得我对黄秋生那么多年一直有阴影,哪怕他在《无间道》里演黄
SIR。5555.总之我之后再也不吃肉包子了

奇案四:溶尸案(1970年)

案中主角黄大卫,因为同时与两名女爱猫扑.爱生活往,引起两人争风呷醋。这次桃色纠纷
令28岁任职空姐的黄紫君被杀,两人后来以腐蚀性液体将死者溶掉。几天后,警方收到投诉指案发现场传出恶臭,上门调查将案件揭发。原本两人均被判有罪,并已于监狱服刑,但后来二人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女被告突然X以往的证供,独揽所有罪名,令黄大卫当庭释放。
这个也有改编成电影,是叶童和吴镇宇演的。是一部我该死,但是色情几乎是还好,就是恐怖了一点。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这是我第一部在录象馆里看的电影,当时很小,但是发誓不决和人抢男朋友,如果有人和我抢我不但双手把男朋友打上蝴蝶结送上还要赠送果篮- -||||||

奇案五:纸盒藏尸案(1974年)

本港首宗纸盒藏尸案,案情峰回路转轰动全港,首次引用科学鉴证协助破案,更
成为一个重要争论点。案中被判刑的欧阳炳强,在一雪糕店任职夜班维修员,受害人曾到店中借电话,及后失踪。翌日被发现藏尸于纸盒之中,并弃置在雪糕店门外,警方经一连串调查后,怀疑欧阳炳强与案有关,并首度引用科学鉴证破案,其后欧阳炳强的家人作多次上诉均被驳回。
这个案件的犯人已经被释放了,最近的事情吧。反正最诡异的是这个犯人的心理
素质好的一塌糊涂,据说当时为了破案还在半夜打电话去他家冒充死这亡灵,结果他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然后就是他到现在也不承认杀了人。当年在认罪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还说:"我虽然签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总之现在放出来了,当年抓他的都退休了,但是听到了这个消息都表示:太可怕了,干了那么多年就没见过那么可怕的,放出来一定不会太老实。

奇案六:康怡花园烹尸案(1988年)

一名妇人因丈夫包二奶,过去二十多年跟丈夫关系恶劣,后来联同几名亲友将丈
夫缚起,要求作出金钱上的补偿,但被拒绝。丈夫自行松绑并用硬物袭击她,结果妇人用刀将丈夫杀死、肢解、并将其煮熟然后弃置,女儿发现后报警将事件揭发。
杀就杀吧.干吗.还.煮.啊.

奇案七:佳宁谋杀案 —— 伊巴谦之死(1983年)

佳宁案历时十七年,涉及款项达六十六亿元,诉讼费更超过两亿元!但主谋陈松
青只被判入狱三年,其中一年多更在羁留病房中渡过!不过,三个和案件有密切关系人士却离奇死亡!其一是律师温树宝,他被发现在寓所泳池溺毙,最后证实是自杀。另一名是法官柏嘉,他于审结陈松青等人后一年,于塞浦路斯发生交通意外不治毙命;柏嘉太太于93年亦宣告破产。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马裕民财务的财务总监伊巴谦。1983年,他专责到港查核该公司一笔为数四十亿元贷款,其后他的尸首被发现弃置于大埔火车站附近的蕉林内,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死 !

奇案八:秀茂坪烧尸案(1997年)

16岁的受害人陆志伟,被一班童X认为他出卖大家,因此将他非法禁锢,并施以
一连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桩机等等,最后陆志伟重伤不治。行凶者更将尸体烧毁,弃于垃圾房。后来其中一名被殴打的目击者在医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于是将案件揭发。不入黑社会,就可以上天堂啊。

奇案九:三狼奇案(1962年)

三位绑匪戴上豺狼面具作案,绑架富商,并将肉参的耳朵割下,向其家人勒索赎
金,最后警方成功破案,揭发是熟人所为!三狼案的审讯过程充满戏剧性,且不时于证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案情及内幕,被告更指曾受警方的威逼恐吓与毒打。至于三名被告亦分别为自己的谋杀罪辩护,且不约而同表示:只参与绑架富商黄氏父子,对儿子黄应求的死亳不知情;更指出供词只是警方吩咐他们搬字过纸而已。
这个也有被改编成电影吧。没看过

奇案十:烹夫

男子周健失踪多月,少妇何韵文承认自己谋杀亲夫,原因是丈夫与一女子有染,
她先以铁锤击毙丈夫,再以电锯和斧头肢解尸体,并把肢体鹏熟,分批扔掉。不过,少妇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且至今仍未能寻出死者的死亡证据,到底是出于少妇的幻想,还是真有其事?反正那个老公是至今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个也有改编成电影,我该死女王翁虹演的,没看过,听名字就不想看了。

奇案十又一则:灶底藏尸

一名失意的男子,因包租婆不断催租,一怒错手杀了她,及后藏尸于灶底,因水泥封得不密,血水渗到楼下,让人揭发。我的妈呀,住在他家楼下的人恐怕终身都有阴影了!

看完这10个案件,我总结一下:
1、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2、下雨天不要出门。
3、不要吃肉包子。
4、不要住逼人还钱。
5、不要欠人钱。
6、不要和人家争情人。
7、不要去人烟稀少的地方。]
8、不要穿得太暴露。
9、做人要低调。
10、看贴要回贴
 楼主| 发表于 2007-4-10 20: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港臺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举行《执法群英》祝捷会暨「十大哄动案件选举」揭晓,十大哄动案件选举结果如下:

第一位2589票
一九八二年:计程车司机连续支解女子案
有「雨夜屠夫」之称的林过云是一名计程车司机,他先后姦杀三名欢场女子及一名女学生,并在家中把受害女子支解及收藏部份起器官。林过云承认谋杀控罪,被判终身监禁。

第二位2151票
一九七四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
十六岁女学生遭虐杀,赤裸尸体藏一个弃置在成和道街头的视机纸盒内。涉案的欧阳炳强否认控罪,由於这案并无目击证人及相关物证,单凭环境证供证明被告与案有关,陪审团一致裁定他谋杀罪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后因在狱中表现良好,於二零零二年假释出狱。

第三位2129票
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屯门色魔案
「屯门色魔」林国伟,在一九九三年為避警方缉捕,从屯门搬到土瓜湾益丰大厦附近居住,於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凌晨四时,在大厦梯间姦杀一名二十三岁夜归少女。 同年八月,林国伟在区内美景街强姦一名少女后,迫对方交出电话号码,数日后致电约受害人外出,被埋伏探员拘捕,揭发他先后在友爱⒋笮塔⒁娣岽笙谩⒑齑|下乡道及美景街,强姦及姦劫九女子,并将其中三人杀害,被判三次终身监禁。

第四位2056票
一九九九年:卡通公仔藏头案
二十三岁舞女樊敏仪被杀支解烹尸案,三名行兇者陈文乐(三十四岁)、梁伟伦(二十一岁)、梁胜祖(二十七岁),较早时被裁定误杀罪名,法官阮云道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判案时指,本案是近年法庭罕有的案件,他形容本案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為。
三名被告禁錮欠债女死者,以迫饮尿、食粪便等虐待至死后,将尸体支解并烹煮弃置,头颅收藏HelloKitty公仔内。
官审阅过三名被告的精神及心理报告后,总括三人均有精神变态倾向,在精神不稳情况下犯案,对於公眾构成高度危险,為了保障公眾安全,判处三人终身监禁,至少服刑二十年。
梁胜祖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上诉,表示在死者死前他曾离开案发单位,到他折返时死者已死亡,要求重审,二零零四年三月,他承认误杀罪名,获改判入狱十八年。

第五位1984票
一九九八年:秀茂坪童党烧尸案
十四名十四至十八岁青年,以「人肉打桩机」方**流毒打一名十六岁青年陆志伟(花名阿鸡),杀人后更以火水烧尸。
案件於一九九九年一月审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转為污点证人,协助警方破案。结果,六名主犯被判谋杀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处终身监禁。
二零零三年七月中,六名被告上诉要求推翻定罪,结果第三被告麦家豪成功由谋杀罪改判為严重伤人罪,由入狱廿六年改為入狱七年,另外四名被判终生监禁的少年,就由王见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低服刑年期由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不等。
法官王见秋承认自己初判的时侯,因一时疏忽,并无依例给予他们最低刑期,只判他们终身监禁。但他重申,文明社会绝不容许这种残暴罪行发生,被告应判阻吓性的刑期,否则将会尸骸满佈!

第六位1667票
一九八八年:康怡花园烹夫案
「妳爸爸想用毛毡焗死我,所以我已经用铁鎚杀死佢!」马洁芝对到康怡花园探访她的女儿说出以上一番话,揭发马洁芝将她的丈夫傅棠杀死并用大锅煮熟弃置於垃圾堆,但她的女儿没有报警,至一个月后,死者的弟弟向警方报案,经调查后将马洁芝拘捕检控。
由於当时香港未有DNA鑑证技术,化验师只能够化验到血型,但在单位内遗留的血点实在太细,化验师根本无法证实血蹟是否属於死者傅棠,成為全港首宗找不到尸体支解案。
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為特赦证人)在庭上指证马洁芝,陪审团以五比二大多数裁定被告误杀罪名成立,判入精神病院接受无限期治疗。

第七位1464票
一九九一至九二年:金舖连环械劫案
头号通缉犯叶继欢在一九八四年纠党械劫珠宝行,被判监十六年,后乘入院接受治疗时,挟持一对父子逃走。在被通缉期间,叶继欢及同党以AK47自动步枪,连续抢劫观塘及深水四间金舖。叶继欢於一九九六年中枪被捕后,因藏有、使用军火及拒捕等罪名,在一九九七年被判刑四十一年零三个月,其上诉获减至三十六年零三个月。

第八位1267票
二零零二年:元朗姦杀女童藏尸案
警方在元朗白沙村一名越南籍男子唐永强住所的衣柜内,找到失踪多日的十岁女童尸体,其后在水井发现另一具女童赤裸尸体。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元朗白沙村双尸案在高等法院审结,四男三女陪审团裁定被告唐永强两项谋杀及一项企图谋杀罪名成立,高院法官判处被告终身监禁。

第九位1202票
一九九四年:石硤尾匯丰银行纵火案
一名不满妻子离家出走的狂徒,手持两罐天拿水到石硤尾丰银行找妻子好友质问,混乱间用火机点燃报纸,燃著天拿水,银行顿时变火海,十多名职员因為电闸失灵无法逃生惨被活活焗死,其中两名女职员更怀有身孕。法官基於被告犯案时精神处於失常状态,判被告入狱二十年。

第十位1177票
二零零零年:入境处纵火案
争居权人士在湾仔入境事务大楼内纵火,致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锦光及一名争居权者林小星死亡,另有二十二人受伤。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七日,入境处纵火案在高等法院开审,纵火案首批七名被告施君龙 (廿四岁) 、彭汉坤 (四十岁) 、傅模 (卅八岁) 、林兴鑾 (廿七岁) 、杨义坪 (廿九岁) 、杨义炎 (卅八岁) 、周洪川 (三十岁) ,被控谋杀林小星及梁锦光。另各被控一项纵火罪,他们均否认控罪。
案件一共审讯了六十四日,九名由女士组成的陪审团於下午一时许退庭商议六小时,未能就七名被告各二项谋杀、一项纵火共廿一项罪作出裁决。
二○○二年二月二日,施君龙被判两项谋杀罪及一项纵火罪罪名成立,被判强制性终身监禁刑罚,另有六名被告则控以他罪,被判一项误杀罪及一项纵火罪罪名成立,第二至第五被告人因误杀罪而判处入狱十二年,第六至第七被告人则入狱十三年。各被告人亦因纵火罪被判监五年,同期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上诉法庭批准各被告人就判罪提出的上诉申请,但却拒绝就判刑上诉申请给予许可。
上诉法庭最后以过半数通过撤销施君龙的谋杀罪。上诉法庭认為,施君龙并非主犯,没有作出任何行為导致受害人死亡,而其他被告的谋杀罪名不成立,施君龙极其量只是和其他被告一样,犯了误杀罪。结果上诉法庭以误杀罪替代谋杀罪,判处施君龙罪名成立,其他被告的判罪则维持不变。
发表于 2007-4-10 21: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雷乱看恐怖色情片呀
发表于 2007-4-10 21: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最近鬼气旺的嘛.
发表于 2007-4-11 08: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23: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口来介绍下具体情况
发表于 2007-4-16 08: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可以改编成电影了
发表于 2007-4-16 09: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恶心了,小雷就喜欢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楼主| 发表于 2007-4-16 10: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的已经有很多改编成电影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4-16 10: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oBo 于 2007-4-16 09:08 发表
太恶心了,小雷就喜欢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少罗嗦,小心要有个十一大奇案,"火烧肢解野猪案"!
发表于 2007-4-16 11: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在"连城诀"里把死人砌在墙里的情节,曾让我有一阵看到墙就害怕 后来好象也被挪用到电影里过吧
发表于 2007-4-16 22: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改编的电影我都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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