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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碧海银沙
碧海银沙网讯(图文/记者 许晓蕾 编辑/小 雨)郑春光状告“谭咏麟不见不散”演唱会的诉讼案件将于2008年7月9日9时在赤坎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昨日下午,湛江歌迷郑春光接到了赤坎区法院的出庭传票,其状告的演出商广东深圳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香港艺人谭咏麟等被告也将于开庭当日出来应诉。
官司即将开打,买票歌迷大都口头支持,持观望态度,甚至有歌迷说,“只要郑春光打赢官司,其它歌迷也能获得赔偿”。郑春光一个人的诉讼能否代表买了票的两万多歌迷呢?广东鸿峰律师事务所方晓律师解释道,郑春光不能代表两万多名歌迷去诉讼,如果其胜诉获得赔偿,其它歌迷不能像他一样得到赔偿。法律规定“谁起诉,谁举证;谁索赔,谁受益”。也就是说,郑春光诉讼成功,就只有他一个人获得赔偿。
索赔的何止一个郑春光,现在已有三名“郑春光”并肩作战,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赤坎区法院立案庭叶林成庭长表示,包括郑春光这宗官司,现在已经有三宗状告“谭咏麟不见不散”演唱会的官司立案。很多歌迷都打电话过来咨询或是口头表示要状告“谭咏麟不见不散”演唱会。
事件回放:谭咏麟“不见不散”演唱会不见而散
2007年11月上旬,谭咏麟2007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承办方湛江市源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相继在《湛江日报》、《湛江晚报》、《声屏报》、湛江电视台、湛江电台等媒体发布谭咏麟湛江演唱会将于2007年12月15日晚20:15分在湛江体育场举行的消息。看到这一消息后,歌迷郑春光本着对谭咏麟的热爱,于2007年12月11日在体育中心中门票房购买了两张票价为400元的一等票,合共800元。
怀着激动的心情,12月15日晚7时许,郑春光赶到湛江市体育中心时,却看见主办方贴出的演唱会取消的公告。现场还不断广播“谭咏麟演唱会因故改期,主办方承诺有关事项将在最短时间内在各大媒体公告,请大家尽快离开现场,回家静候佳音”的消息。大批观众也像郑春光一样赶到演出现场才得知消息,不欢而散。郑春光在退票或重演均杳无动静之下,状告演唱会演出商。
图:湛江歌迷郑春光接到了赤坎区法院的出庭传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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