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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詠麟“你知我知”国际网络歌迷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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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演唱会烂尾风波,我谈点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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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8 20: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校长的铁杆歌迷,就这件事,我也有和湛江的网友谈过,他们说这件事对阿伦声誉的影响很“恶劣”。现在可谓进退来难,再开吧,情况可能不那么乐观。不开吧,买了票的观众退不了票的确说不过去。而且此事拖而不决,群众意见大是可以理解的。票价对当地人来说也不是买张电影票这样的小事情。何况有不少外地人专程前往观看,影响面是很大的。

个人看法,当初校长就算亏钱也继续完成演唱会,可能会更好些。毕竟现在看已经不是法律上谁负责或盈亏多少的问题,而是个公关问题、信誉问题。虽然法理上校长没错,但这次演唱会的确是阿伦亲自对歌迷作出的承诺,作为主角最后没有履行口头承诺是有负于歌迷朋友。
发表于 2008-4-28 2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将会是丢珍珠拾芝麻的结局。
发表于 2008-4-29 12: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看清楚,演唱会不是阿伦个人的行为,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事,阿伦不是法人,退一万步讲,也是艺能公司的事。
而且,拿不到钱,贴钱开演唱会,不是阿伦一个人说了算的,还有跳舞的、合唱、乐队、舞美、灯光、布景、服装、后勤及相关供应商等,难道让他们也贴钱?多少人指着阿伦赚钱呢!难道艺能公司化了时间和精力,运送了那么多的乐器道具,化了那么多前期准备的钱,就是为了让阿伦忽悠歌迷,坏了阿伦的名声的?实在是情非得已,才取消的。
阿伦严格按合同办事,是阿伦真性情的性格所至,不畏强权,不沽名钓誉。其实他心里肯定比其他人都痛苦。中国应该考虑法制而不是人治了,委屈求全只会纵容投机分子。
真正改责问的是湛江的文化审批机关,在资质不足的情况下,为什么要批准?还要问问艺能公司,对合作者的可操作性是否做过调查?
看问题不要看表面,更不要归结于某个个人行为,很多问题都是程序和制度的问题。
发表于 2008-4-29 18: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开葱葱说的很好,同意
发表于 2008-4-29 20: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开聪聪 于 2008-4-29 12:55 发表
我们要看清楚,演唱会不是阿伦个人的行为,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事,阿伦不是法人,退一万步讲,也是艺能公司的事。
而且,拿不到钱,贴钱开演唱会,不是阿伦一个人说了算的,还有跳舞的、合唱、乐队、舞美、灯光 ...

你怎么知道“严格”按合同办事?ALAN打电话特自告诉你啦?一派胡言~~~
发表于 2008-4-29 21: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刘滔 于 2008-4-29 20:46 发表

你怎么知道“严格”按合同办事?ALAN打电话特自告诉你啦?一派胡言~~~

算了算了!大家莫动气!
刘兄也是在湛江的当事人!莫跟她动气!
大家都开心点!过自己的生活!

[ 本帖最后由 果乳 于 2008-4-29 21:20 编辑 ]
发表于 2008-4-29 23: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开聪聪 于 2008-4-29 12:55 发表
我们要看清楚,演唱会不是阿伦个人的行为,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事,阿伦不是法人,退一万步讲,也是艺能公司的事。
而且,拿不到钱,贴钱开演唱会,不是阿伦一个人说了算的,还有跳舞的、合唱、乐队、舞美、灯光 ...



阿倫嚴格按合同辦事,是阿倫真性情的性格所至,不畏強權,不沽名釣譽。 ???????

你真是搞笑了,先不說合同問題,譚詠麟和藝能在處理這件事上的立場和心態,就非常值得商榷.尤其是譚詠麟.

眾所周知"不見不散""與歌迷的約會""為歌迷而唱""愛惜歌迷"是譚校長經常掛住嘴邊的一句說話.雖然倫迷相對於整個票房是弱勢群體,但就衝著這麼多年支持校長的演唱會還有上面這些口號,倫迷就絕對有權利對譚校長這次的做法感到心寒和憤怒.

我們並不是要求校長要倒貼錢,虧本得把演唱會開下去,講得多好聽的口號掩蓋不了開演唱會就是要賺錢這個本質.不要跟我說譚校長不在乎這一點錢,他近年頻頻在內地大小形式的演唱會都做,是為了歌迷也是為了賺錢,只有那些活在夢裡的歌迷才一廂情願以為校長不在乎這點錢.但譚校長似乎想賺錢多過於顧及這班支持他多年的歌迷的利益了.Razzie小姐的“取消公告”等到12月15日凌晨才發出來,須知道15日就要開演唱會了,這個時候有多少歌迷已經上路了,有必要這麼遲才通知嗎?主辦方不顧及自己的聲譽和歌迷的損失,校長和藝能也不顧了?他們尤其是譚校長,更應該懂得歌迷如水譚校長如舟這個道理啊!

好笑的是藉口竟然是"爭取到最後一刻".ok!我就當他們是爭取到最後一刻,14日譚校長還在深圳,就算"最後一刻"給妳爭取到了(即15日凌晨之前), 15日譚校長即飛湛江,就半天的時間彩排,調教燈光,音響等等,試問,在半天的時間內彩排出來的東西,譚校長你獻出這些東西能有多少符合專業水準?這樣的水準對得起觀眾嗎?正面一點,譚校長他們不可能這麼沒有專業道德,所以,爭取到最後一刻---只不過是一個糊弄歌迷的藉口罷了,所謂的爭取到最後一刻,那個時候不外是在爭取自己的最後利益而已.這本無可後非,但譚校長把與他息息相關的倫迷的利益都給忘了.這個時候,你還可以說出"譚校長"不在乎這點錢這種話我算服了你.

本來事情過了很久,再多的憤怒也抱著多年對譚校長的支持而化解了,痛心的只是譚詠麟這麼做,只會令自己的市場越來越差,這是真正支持他的人所不想看到.但奈何今天還看到諸如#3樓"小開聰聰"這種所謂狂熱歌迷的搞笑理論,你們盲目的推崇譚詠麟其實只是令譚詠麟繼續看不到真正的危機而已.

“阿倫真性情的性格所至,不畏強權,不沽名釣譽”這句說話只怕妳敢說譚校長不敢照受,他如果真的是不畏強權,不沽名釣譽,他如果真的不是只是利益當頭而忽略支持他的歌迷的損失,他早就應該站在歌迷的立場做出一些維護歌迷利益措施,這方面其實渠道很多,妳知我知的Razzie專區是幹什麼用的?15日就開始的演唱會,15日凌晨才在歌迷論壇出公告,這就是所謂"爭取到最後一刻",真是荒天下之大謬,也難為了你們這些歌迷難得還能想出"譚校長是不畏強權,不沽名釣譽"這種偉大的理論出來給他老人家二度包裝了.

或者當你們聽得懂"湛江這個山卡拉地方妳地都仲嚟呀"這句出自譚校長口中的話之後,還能講出這些歌功頌德的話來的時候,我就徹底服了你們這些所謂倫迷了.

[ 本帖最后由 fox 于 2008-4-29 23:28 编辑 ]
发表于 2008-4-30 09: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言以对~~~

我几个在异地的同学兴致勃勃的买了票准备去看,还发短信问我去不去,说她们在筹备着,ALAN是我们小时候的梦想,我们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可以见到他,去看他的演唱会,这几年我实现了这个愿望,但她们不象我在深圳有这个便利条件,可以经常有机会去香港看他,现在难得有一次机会可以接近他,却是这个结局,说不难受,是假的~~~

[ 本帖最后由 BoBo 于 2008-4-30 09:29 编辑 ]
发表于 2008-4-30 10: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湛江這個山卡拉地方妳地都仲嚟呀"這句出自譚校長口中的話之後,還能講出這些歌功頌德的話來的時候,我就徹底服了你們這些所謂倫迷了.

---------------

对于“山卡拉”这个名词,其实不必过于敏感,相对与上海、北京、香港等大城市,湛江这个“山卡拉”,我的理解是:偏远小城市。
发表于 2008-4-30 10: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艺能公司不是谭咏麟一个人的,亏钱也不是谭咏麟一个人的,行业和法律规定、合同签订更不是谭咏麟一个人可以去更改的!
发表于 2008-4-30 13: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ox 于 2008-4-29 23:22 发表



阿倫嚴格按合同辦事,是阿倫真性情的性格所至,不畏強權,不沽名釣譽。 ???????

你真是搞笑了,先不說合同問題,譚詠麟和藝能在處理這件事上的立場和心態,就非常值得商榷.尤其是譚詠麟.

眾所周知"不 ...


Fox 同学,可以看出直到现在为止,一提到湛江这件事你还是很愤怒。当一个人愤怒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冷静地处理这件事和这件事上的情绪的,这样看问题难免偏颇。
请去掉那些充满了愤怒的感情色彩的词,我们再来看你的观点。
1)通知时间晚了
2)阿伦要赚钱
3)无视歌迷的利益
那我把我的看法和你分享。
首先,何谓时间早何谓时间晚,这都是相对的。之所以到15日才通知,之前艺能公司一定是和主办访谈,争取最后的机会,能够把演唱会开出来,而不是争取最后的机会把演唱会取消。如果要把演唱会取消,不必拖到15日,早前几天就可以通知了,那样做才是没有努力,才是视歌迷于无物。至于Razzie为什么不在论坛上写明,一样的道理,这件事不是阿伦的个人私事,是公司的事,Razzie再怎样,也不能作为艺能公司的代言人吧。
其次,赚钱无可厚非,你我都需要赚钱,阿伦也需要,这个是社会赋予个人的需要形式,人人都可以理解的吧。那阿伦凭什么一首歌可以赚很多的钱,或者支持一场演唱会可以赚很多的钱,那是娱乐圈的排价,不是阿伦可以左右的。阿伦是娱乐圈的人,并不是控制娱乐圈规则的人。
至于阿伦对歌迷好不好,有没有考虑歌迷的利益,我当然没有资格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说法,阿伦也肯定不会打电话告诉我他对歌迷好不好,我只是用我自己的心去体会。若你无法体会,对不起,我也帮不了你。这一点,只有请各位伦迷自己体会了。
还有,我是不是对阿伦歌功颂德,这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他人评说,与他人也无尤。
发表于 2008-4-30 13: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乳 于 2008-4-29 21:16 发表

算了算了!大家莫动气!
刘兄也是在湛江的当事人!莫跟她动气!
大家都开心点!过自己的生活!


果乳同学,请你看仔细了,先发言的是我小开。我小开并没有主动和刘兄动气,刘兄若要自己气,怕我爱莫难助。
发表于 2008-4-30 15: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小开聪聪 的帖子

憤怒源自對譚詠麟多年的支持,不希望他臨老昏花晚節不保
可笑來自某種人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對譚詠麟進行二度包裝

說的已經夠多,不再重播,如果妳沒有去過湛江,沒有感受過,請不要繼續美化.
據我所知有很多倫迷就這件事感到很失望,只是礙于昔日情誼不說出來.

妳可以繼續選擇停留在網絡去了解譚詠麟,所以妳有權利繼續說出諸如:譚詠麟是真性情所至,不畏強權,不沽名釣譽這些令人嘔心的說話.所以我亦有權利繼續我的所謂戾氣,妳亦可以繼續妳的矯情.同途不同道,勿復多言.
发表于 2008-4-30 16: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ox 于 2008-4-30 15:58 发表
憤怒源自對譚詠麟多年的支持,不希望他臨老昏花晚節不保
可笑來自某種人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對譚詠麟進行二度包裝

說的已經夠多,不再重播,如果妳沒有去過湛江,沒有感受過,請不要繼續美化.
據我所知有很多倫迷就 ...


我还是那句话,冷静后再看问题。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阿伦若真因为我的几句你所谓的拍马,就老眼昏花,那你也太抬举我了,也太小看阿伦了!所以你没法理解他的做法,所以你才一股无名火发在阿伦的身上。要知道,湛江事件,阿伦才是最大的受害者。难道要阿伦伤到,不愿意来内地开演唱会,这样大家才甘心?阿伦能勇敢得站出来,继续开演唱会,就是一种对歌迷关爱得姿态。
至于我是否通过网路接触阿伦,还是我通过现实接触阿伦,是我自己的事,不老烦心。
发表于 2008-5-1 16: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不要再说这件事情了,虽不是当事人,但如果是我也会很生气!但这件事情不是阿伦个人行为,暂不说阿伦有无责任,就整个事件而言阿伦也不能全局控制!也要为阿伦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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