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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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记得13岁的时候,和最好的朋友一起去磁带商店,用压岁钱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盒磁带。她选了刘德华。我呢?想必你已猜到,是的,我选了谭咏麟。
从此爱上了这把声音,这个歌手。从13岁到现在,已经快20年。
说来好笑,初中时代我的一大烦恼,是阿伦的年纪。知道他已经40岁之后,就开始担心他有一天会不再唱歌,又担心他太老而我太小。于是烦恼,羡慕同学的偶像比如小虎队,林志颖,都那样年轻。夜夜听他的歌,陶醉之余就这么烦恼着,大概算是人生第一次明白爱的滋味是那样又甜又苦罢!如今小虎队早已解散,林志颖也不怎么唱歌了。而阿伦呢,还在那里。而我也依然爱着他的歌,还能够看他的演唱会,随他一起摇摆。当年的烦恼是多么可笑!作为阿伦的歌迷,又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昨晚是温拿的演唱会。因为不是阿伦的个唱,原本不报很高的期待。然而却是惊喜。我还有大多数的观众都几乎是站着看完的。不是单单的看,我们还随他一起唱,一起跳。那样好的嗓音,那样活力四射的形象,真的难以相信他已经快60岁。无怪乎观众也投入了,所有的人,三十多岁四十多岁的,都像孩子似的又唱又跳,忘情投入。
隐约看到他似乎红了眼睛,应该是感动吧!我的眼眶有好几次湿润,因为幸福。
喜欢看他的演唱会,喜欢跟着他唱,不用想歌词就从唇间冒出来,仿佛默契。喜欢虽然旁边坐着不认识的人,但却同声合唱,往一个方向挥舞荧光棒,偶尔相视一笑,仿佛老朋友。喜欢在他唱慢歌的时候,静下来,在歌声中回味曾经的年少和感动,流着泪微笑。
我的朋友,懂我的人,不会惊诧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为何还在追星,不会问诸如谭校长怎么“年年二十五岁”之类的问题。没有人可以永远年轻,也没有什么相聚可以永远不分开,我明白。但我珍惜这把陪伴了我二十年的好声音,珍惜这感动和泪水,珍惜这忘情和陶醉。
拥有阿伦这个偶像,是我的骄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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