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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8 20: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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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篇长篇大论,不一定代表我的观点,只是看看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思考。
另一种声音:充满道德感的虚荣——捐款的数额重要吗?(转贴自天涯BBS)
听另一种声音说话,换另一个角度思考,会不会有所收获?
数日前的一场地震,给四川地区的人民带来了极为惨重的灾难,数以万计生命的消逝,令举国上下陷入一片悲痛。我们为灾难中的人祈福,并持以高度的关注,希望救灾工作能够以最高的效率展开,挽救在废墟中奄奄一息的人。在失去亲人的痛哭声中,我们祝愿那些不幸的灵魂能在天国中对生者微笑。
富有同情心的人们开始表达自己的哀思,安慰不幸的人,并想法设法地为灾区重建贡献自己的力量。一场浩大的捐款活动由此展开,倚靠经济的力量,我们的同情将可以转为更有实际效力的帮助。
我非常尊重这些捐款的人,我敬重他们悲天悯人的情怀,以及对于社会生活的责任感。在这个日益冷酷和走向异化的国度,在残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支配之下,善良的人们依然保留了对于生命的怜悯和同情,愿意为弱者伸出援助之手,这值得欣慰。
然而——非常遗憾我终于要有所转折——在这个亚健康的社会中,即使是一种“善行”,似乎也可能在身后留下一个扭曲的影子,尽管这种病态可能并不是大多数。
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舆论中流传这各式各样的“行捐价目表”,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各个著名的企业、机构或者个人在这场捐款运动中到底付出了多少。然而引来的则是一系列令人难以理解的抨击,批评者认为他们当中有人“捐少了”,捐款的额度占他们所拥有的财富比例过低。在这种负面的评价中,“少捐”甚至成为一种证明一些人“伪善”的证据——至少,他们的捐款额不足以令他们的行为有资格被称为一种“善”。当然,广泛的对于“开发商”等出于财富金字塔顶层等群体捐款额度偏小的批评声中,则直接认为他们不捐款即为一种“恶”。
这种观点有其两面性,从正面的角度来说,它似乎建立在这样的看法之上:拥有财富越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越大。这一观念实质上与我们所引进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之观念相辅相成,它们乃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令人遗憾的是,大部分中国人坚定地接受了后一个原则,却少有提及前者。因此,上述对于“捐少了”的批评,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自有其合理的与正义的一面。
但是就从现象上来看,这种合理与正义的成分或许很小。我注意到,在相当一部分关于捐款问题的讨论或者谈论中,捐助者总是兴致勃勃地报出自己捐款的具体数额。我不能很主观地臆断,认为他们在发言的过程中一定是一副沾沾自喜的表情,并伴有一种道德上的满足感;但不得不承认,有相当一些捐款数额较低的人,则在发言时刻意地表现出某种谦逊和愧疚,并强调针对于他们的具体收入,这样的数额是“合适且有资格获得正面评价的”。
在这样的态度之下,清晰地呈现出这样的一种命题:捐助者的“德性”可以用“捐助标的”来予以衡量。捐得多要比捐得少更加具备“德性”;而捐助数额占自身收入比例高的,则更加要比低比例捐助者“高尚”。这样的命题是否可以成立,我个人表示极大的怀疑。如果这个命题为真,那么假使一个乞丐倾其所有去捐助他人,这个乞丐将有理由被认为是道德之路的圣徒,他将完全有资格要求广大的平庸之辈匍匐在地,受他的教化,亲吻他肮脏的双脚。
我将这场舆论中对于“捐款额度”的过分关注视为一种虚荣,是人们在一个道德极度匮乏时代迫切寻求道德满足感的结果。实际上坦率地说,我们这个时代几乎没有什么道德可言。因为祖先们的遗产被我们抛弃了,而从西方世界进口的思想,我们还几乎不能完全理解;我们缺乏可以信仰的宗教或者信念,指导我们在精神世界潜行的是空洞的标语;资本对于社会生活的全面入侵,导致一切都可以用货币来量化并且交易;充斥在生活中的是谎言和欺诈,无论是政治、商业、文化领域还是私人事物,每一个个体似乎都有一张虚假的面孔。因此,可以坦言,我根本不认为我们的社会存在“普遍”的、“广泛”的对于“人”的尊重和理解。因为作为个体,我们在这个社会巨机器中,就得不到尊重,个体总是会被异化为工具和手段,存在缺乏意义,每一个“我”都是可以被随时替代的,每一个“我”都能够用来交易。肉体和感官在丰富的物质生活中得到高度满足,而精神则总在价值的废墟中忍受饥馑,以至于“民间的声音”几乎总是那么偏激和狂暴,偏爱于在集体狂欢中自我陶醉。
但是作为一个具体的人,我们总是期待获得爱和尊重,我们希望在单纯的物质生活的攀比之外,能够在“自然法”中证明自己的价值。这一次地震灾难,则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我们在表达同情、怜悯和伤感之时,也正在填补我们空缺的心灵;捐款,一方面是出自我们的真诚,另一方面也是力图用这样“道德的行为”挖掘自己存在的意义,缓解我们在社会生活被“非人化”所带来的焦虑。
简单地说,作为在异化世界中的“行尸走肉”,我们的捐款即表明了我们的“德性”;我们在道德谱系中位置,证明了我们的内心深处有一种隐藏在抽象的“人”之后的精神世界。当我们作为社会巨机器的一个螺丝的时候,我们所需要的仅仅是一种保持机器高速运转的“秩序”,这种秩序将人异化为一种“物”;而当我们进行“善”的表达,或者“善”的行动,我们将感到自己从一种“物”变成“人”。我们终于发现,自己具备如此细腻而丰富的情感,以及对弱者和受难者无比慷慨的关怀。这种感受将我们从工具性存在的体验转化为一种目的性存在的体验。我们终于体会到,在焦虑的世俗生活之外,有一种超然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使得我们看清楚自己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物品,或者一只动物,这种力量赋予那些在日常生活中毫无“实际用途”的道德说教以“真实的”意义,让那些停留在书本上的道德箴言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祥林嫂诉说自己的苦难,早期的听众们总是乐意重温她的痛苦经历。我们不能说那些听众没有善意,但必须看清楚,他们对于他人苦难的同情中,很大一部分是出于自我需要,是对自身欲望的一种满足。现代工业社会的文化生产链中,大量悲情故事被制造出来,人们看了,哭了,然后就忘了。人们观看“悲剧”并不是感受艺术的伟大光辉,而只是试验自身还有感受痛苦与哀愁的能力,并在这种试验中得到莫大满足和欣快。
我丝毫不否定捐款者的真诚,我也不是说,那些不自觉地用捐款数额来评价人的“德性”的高低的人,都是没有道德原则的。我只是站在一个更概括和更抽象的角度,描述我对我所生活的这一时代的感受。那些与自己并无直接关系的人在灾难中受近磨难,甚至最终撒手人寰,这一切令我们感到痛心和哀伤,从根本上来说,这种情绪是人道主义的发扬,是对“人”的理解和尊重。我们并不认识他们,甚至这一生可能不会见面,但我们仍然关心他们,挂念他们。他们可能是圣人,也可能是道德败坏的人;他们可能与我们志同道合,也可能与我们意见相左,但这并不重要,当灾难来临之时,我们不加区别地对他们表示关怀,为他们承受的苦难而落泪,因为我们深深地理解到那些一张张面孔之后所共有的“人”的属性,它让我们区别于非人的物,它让我们知道自己拥有一个精神的世界。
但是当这一切过去之后呢?我们依然会让自己变为机器上的一个零件,以冷酷和非人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同类,我们会本能地不再相信和同情别人。我们会认为所有的公务员都是腐败分子,所有的医生都是吸血鬼,所有的教师都人面兽心,所有的商人的奸诈狡猾,所有的异见者都愚蠢下流;我们会本能地厌恶衣着褴褛的乞丐,我们鄙视满身尘土的民工,我们觉得河南人都是骗子,我们觉得浙江人只会生产假货;我们认定政治领袖们除了撒谎就是喊口号,我们坚信新闻中都是编造德的故事,但当我们需要爱国的时候它们又变成了真理;女人们认为男人的话完全不能相信,而男人则认为女人只是花钱购买的装饰品。
这场灾难如同一场悲情的电影,所有人在这浩大的公映中走进剧院,去让自己干渴的道德幽灵吸取甘露。不由得你不去,因为所有人都去,不去的人将被其余幽灵的撕咬。我们踊跃地表现自己的德性,却不知道用什么来证明,只能用捐款数额来进行排序。我们感到有义务去咒骂那些吝啬的人,他们吝啬就是一种巨大的不可容忍的邪恶,对于邪恶的反对正是道德幽灵最大的兴趣。然而电影总有散场的时候,等人们纷纷走出剧院,则收起那副悲伤的人道主义面孔,继续尔虞我诈,兵戎相见。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悲哀之处。
最后,我想说,是慈善之举一种道德。既然是道德,那么它就只能律己,而不能律人。我们不应该因为自己有慈善之举而产生一种优越感,因为善就是你追求的目的,而不是自我满足的手段;我们也不需要谴责那些不愿意捐助他人的人,因为不捐助仅仅是一种态度,而不是不道德。捐款属于个人事务,严格来说它就如同个收入一样,属于隐私。我们很少看到有人积极地公布自己的收入,但此时却太多的人积极地公布自己的捐款额度,我觉得这种反差背后一定暗示出某些信息。慈悲之心是一种对待生活以及对待他人的态度,它并不是仪式,也不是狂欢,“阵发性”的助人为乐固然不是坏事,但只有将它变成生活的基本原则,那才是真正具备德性的。也只有一种持久的道德动力,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为幸福。
[转贴]鄢烈山:莫拿“社会责任”强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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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莫拿“社会责任”强制他人
作者:鄢烈山 文章来源:中国江西网
慈善捐赠本来是一种道德自觉,“社会责任”之类高调只可责之于已,不可强求于人。不同的个人,不仅经济能力有大小之分,对社会的认知和行为方式也各不相同。你可以做道德呼吁,却不可做道德督察,指责这个少了指责那个慢了。不然,就是在“爱国”的旗号下,对他人自由和权利的粗暴蹂躏。你可以激情地选择一次性大量捐款,人家也可以冷静地选择多次少量捐献;你可以选择捐钱,人家可以选择长期扶养受灾孤儿,也可以选择资助某个村某户人家的灾后重建……凭什么只能采用你认可的方式?
王石要求他的万科地产公司员工捐款不要超过10元,这当然是指在公司的公众场合。员工若在公司之外捐给任何一个募捐箱、募捐组织,王石当然管不着也不会管。我很欣赏领导者王石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同事之间众目睽睽之下,都怕比别人捐少了遭垢评,在机关干部甚至要考虑跟领导比捐多少才合适,这样的捐款就有变味之嫌。我的一个侄女,工资勉强够食宿,一月份的奖金至今分文未发,单位却要她们至少捐100元,这算怎么回事?无非单位领导要邀功。
网上有消息说,“中国电子商务之父”、阿里巴巴老板马云先生更有惊人之举,他捐了一元钱;因为“对那些聚光灯下的慈善捐款,我觉得每次捐1块钱就够了”。阿里巴巴集团声明这是蓄意中伤,事实上该公司已募捐了4000多万元,马云个人捐了100万元。就算他拒绝作秀,也并不是拒绝行善。人家究竟怎样做善事的,凭什么要向你汇报?
有人在网上比较明星、富豪们的捐款数目,也有人拿“社会责任”督促外资企业和国内企业捐款。我觉得这与抵制“家乐福”一样是一种偏激的行为,一种自己从众并逼人从众的行为,是一种道德胁迫。
救灾首先是、主要是政府的责任,这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法定的责任。自古以来就是如此,不然包拯干嘛要到陈州去放粮开赈?个人与企业只有道义责任,所谓“献爱心”。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一,为社会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与价格匹配的服务;二,依法纳税。交税越多,政府可用于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包括抗灾济贫的财力就越多,这就是企业对社会最大宗的奉献。我知道,有的企业今年遇到很大的经济困难,维持再生产都不容易,却比着“捐献”了数百万元。有些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条濒临断裂,它们总不能捐大城市里的房子给灾民吧?却因捐款出手不大方而受到一些网友的猛烈抨击。其实,办好企业,保证职工的就业,面临大灾保持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受大挫折,这是企业更重要的社会责任。
至于国家应该怎样在减免税收上鼓励捐赠行善;官方半官方的慈善管理组织应该怎样透明运作善款善用,让人捐得放心;政府如何放手发展民间社会,让公民组织自救,等等,这些问题都是现实存在的,有心捐献者有所考虑,有所敦促,不是用“社会责任”可以压制的。
总之,对于捐献,用我们江汉平原的老话来讲,各人“凭良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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