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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詠麟“你知我知”国际网络歌迷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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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茂名两地歌迷集体状告谭咏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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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00: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广东新闻网




  中新广东网3月11日电 (梁盛 许晓蕾 陈琎) 记者十一日从广东湛江有关法院获悉,继当地歌迷郑春光去年底状告谭咏麟湛江演唱会“流产”以“讲和”收场后,今年初,来自茂名的卢先生等三十七名歌迷再次把举办谭咏麟演唱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告上法庭。目前,湛江赤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将择日开庭。

  据了解,原定于二00七年十一月年底举行的“谭咏麟不见不散湛江演唱会”因故“流产”,拖延至今,有关方面或退票或重开仍未明朗表态。

  作为这三十七名歌迷的集合人,来自茂名的卢先生告诉记者,当演唱会被迫取消后,主办方由于一直未进行退款或延后重演,他多次致电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追问退款事宜,但对方均告知政府部门正在处理,但事后一直无具体行动解决此事。去年,他看了郑春光状告谭咏麟官司的报道,了解到集体诉讼这个法律名词,感觉到人多可能力量大。于是,去年十月底,用一个月时间,通过网络发贴等形式,他找到另外拥有谭咏麟“不见不散”演唱会门票的三十六人,大家一起将谭咏麟及相关单位告上法庭。

  卢先生表示,他有六张该次演唱会的门票,加上其他三十六人的票款,总共价值人民币十多万元。“我们索赔二十多万元,除了想拿回票款,还想讨回一个公道。”

  代理本案诉讼的广东鸿峰律师事务所方晓律师认为,通过诉讼维权,不一定能全额收回票款,但如果有了终审判决,其他购票观众可以以本案作参考,决定自己的维权方式。
发表于 2009-3-12 10: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艺术被价值化后的结果。
发表于 2009-3-13 08: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算是状告谭咏麟吧
发表于 2009-3-23 02: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烦得很,为什么总去烦恼我们的ALAN啊。
发表于 2009-3-23 14: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以后阿伦还是要小心诸如此类的事情,好麻烦的!
发表于 2009-3-27 13: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阿伦太无辜了...........
发表于 2009-3-27 23: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千门一张门票啊~~晕!
发表于 2009-4-19 17: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哪是ALAN的歌迷啊?
发表于 2009-4-26 12: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弄明白事实之前不要妄下结论,这里告的不是ALAN,只是主办方,而ALAN做为一个主体当然也是要受牵连的,那么老远的歌迷转了几圈才来到,最后无功而返,你会有啥感受?告他不代表就不是他的歌迷呀?如果以后遇到这种事,大家都哑忍,那不是要多出很多无法无天的主办方,拿了钱就跑,让明星和歌迷去受罪吗?我觉得维权是应该的,其实有几个还在乎那个钱的!!!都过去这么久了,但是一定要有人站出来维护歌迷自身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是惩罚那些可恶的主办方!!!!挽回ALAN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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