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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7 0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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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刘滔</i>在2006-10-1 19:17:54的发言:</b><br/><p>这几句话从任何角度来睇,都唔像系豆豆风格,应该系“爱的替身”。呵呵!</p><p>无论如何,我个人希望大家好好看下各家的回复,并客观对待;不怕批评,怕是意气用事。</p><br/></div><p></p><p>刘sir,你这个"爱的替身"真是来得讽刺,我还以为我深夜是在跟论坛的最高层人物对话,没想到是在跟豆豆姐对话.呵呵,我还以为跟我对话的人是代表谭咏麟你知我知网络俱乐部跟我对话.没想到啊....刘sir,人家已经连发言ID都修改了(真是高难度操作.看来连发言ID都可以随意修改.这个论坛还是有什么公信度可言?)你就配合一下编辑了你的帖吧,免得这么活生生地体现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这么讽刺.</p><p>另外,对于你的总结,我要说明一下,跟小弟在本帖中的长篇大论毫无关系.小弟要的是问题的本质,而不是表象的改变.当然,我也劝你一句,这样做根本是换汤不换药自欺欺人而已.小弟没有你的power所以对所谓的换版主根本不感兴趣.如果小弟早知道你的这个总结,那么我绝对不会赶这趟混水.而且,某些管理员的强横偏袒态度,再一次证明了我的观点.对于你的努力改革,小弟只能说声祝你幸运.我是不会再说话了.</p><p>BoBo姐,相信你我相识几年,你也应该清楚了解我的脾气和性格.我在这个论坛从来没有跟任何人发生过纠纷(除了一件特殊事件),所以这顶撩是斗非的帽子戴得我极其莫名其妙,当然,也再一次体现了管理员的心胸,这种FANS对于豁达的谭咏麟来说,对于这个论坛来说,实在讽刺之至.</p><p>还好意思重提JOHN的事,.把JOHN的事情轻描淡写定义为对水区的不同态度,呵呵,想企图用纸包火,但我想说,纸是绝对包不住火的.JOHN的事件从最根本上就体现了早在04年论坛就出现了小圈子小帮派的现象.墙到人推,雪中送屎,当时水区乃至整个BBS,为JOHN这个版主说话的有几个?如果是这么简单的只是对于水区态度不同,又何至于让JOHN削去网络中本就不应过分重视的版主的职务?间接逼JOHN走?有什么矛盾严重到要去排挤一个当了长时间的水区版主?说到底还是一撮人的游戏,说到底,还是在玩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游戏.说到底还是JOHN得罪人了论坛的一部分人,.呵呵,你忘了,可我没忘.</p><p>至于南京区和上海区,对于论坛这帮死火不承认有帮派的高层来说,举这个例子就是最好的证明.BoBo姐你去回忆一下,看看以前的论坛,是主版旺还是地区分版旺?现在这种所谓的分区火旺不知道对于论坛可怜的整体现状,有着什么讽刺的意味就大家心里明白.七月份谭咏麟演唱会两派的纠纷,你应该不会忘了吧?而且,某地区歌迷的行为和态度在第三角度伦迷的眼里,心里,留下了什么样的印象,你应该心里有数.</p><p>我从没有抹杀这两个歌迷会的热情.但歌迷会是歌迷会,论坛是论坛.这里是谭咏麟中国网络俱乐部,是整体伦迷的基地之一,在这个本来就有小圈子小帮派的地方再玩这种分区游戏,简直就是荒谬的笑话了.伦迷是一个整体,来到这个同属一个整体的论坛,居然还分东西南北中,最简单一个例子,同一话题的帖子,主版有,分版就再成立一个供分区的人自己玩.这种玩小圈子游戏的事就是傻子也看得出来.</p><p>而且,这里的管理员实在连一点幽默感都没有,你以为我真的希望有一个广东区?(别说我从没这个打算,就算有也绝不会建立在这种混庸的管理论坛中).我的这个玩笑讽刺的是论坛为了照顾这两个最大的歌迷户而成立分区,但管理员有没有考虑过伦迷这个江河日下的群体的整体凝聚性的重要?在这个本应统一但其实早就有小帮派现象的论坛搞四分五裂,简直可笑之至.</p><p>还好大啊的口气,简直是打开门做生意的口气,爱来不来?别说这里不是在做生意,你打着谭咏麟这块招牌我就有权说话,因为虽然地方是你的,但谭咏麟不是你个人所有的.就算你是打开门做生意,顾客的意见照样要尊重.论坛关不关闭当然不关我的事,但听说关的也不仅仅是你的事,还有谭咏麟的事,好笑,这种心胸和是非观,还做管理员?不要以为有几个钱办了这个论坛就企图成为整体伦迷的代言人,哈哈,真是太可笑.</p><p>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贵地长篇大论,你们可以再继续挖苦讽刺.甚至把我的话全部删除都可以,因为,我不会再见到了.</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7 0:38: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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